第五十二章 人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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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城下,一个传奇故事出现了,很是激动了人心。 柳州城中,钟元再次懵圈了。有时候想想,自己是不是和柳州八字不合?怎么每一次要走都有事情呢? 这一次,不是他不想走,而是不敢走了。 人都调走了,只剩下大约一千五百人而已,这么点人,能够干什么?什么也干不了!所以,钟元这一次确确实实的要去守城了!希望,农列不要来一个空城计才好。 什么是空城计?就是,人家将人马都调走了,让你一个人守城!这就叫空城计。 当天下午,烈阳高照……对不起,实际上是阴天。大太阳的天气和下雨的天气都是不适合打仗的。当然,如果某些人有这个爱好,或者不得不去打,那就另外一回事。现在双方都没有这种需求,当然就不会找大太阳的打。 当然了,有些时候遇上某些逗比也是没有办法的,总以为阳光会对对手造成三倍伤害一样的,大哥,你是打仗,不是去抓僵尸好吗? 言归正传。当天下午,阴天,天气不冷不热的时候。白自在和杜掌门的人跟在大明的人身后去攻城。他们才摆下阵仗,还没有进攻,就发现,事情好像不太对。 事情是这样的。 当那些人摆下阵仗的时候,钟元大略的数了数,然后他发现,好像,大概,自己的人手不太够啊! 对面是多少人?白自在留下大约五百人,杜掌门大约留下七百人,然后明军有一个百人队。加起来,大约是一千人。难道就只有这么一点规模?当然不是! 古时候是有辅兵的!就好像现在的fj一样一样的,为了正兵能够正常输出,他们就是跟着伺候正兵,万一正兵挂了,他们就有机会上战场。现在情况又不一样。在伺候正兵大爷以后,辅兵们拿着简单的长枪之类的武器,就排在了正兵的背后。区区一千人,带了两千多的辅兵,合起来就是三千多的兵马。 钟元上城墙一看,不对啊!对方四千人左右,我们才多少人?一千多?算两千好了,这个,还是有点差距的。 “怎么办?”留在柳州的有钟元,王艳红,还有就是阿晓。王艳红没有真正参与过大战,见到对方乌压压的几乎是无边无际的人马,顿时有些心慌。 钟元左右看看,无所谓道:“母亲,你小看我们了!这不过是一些乌合之众!咱们的人哪一个不是以一打十的好汉?这么点人,还不够咱们杀的呢!” 他说的有趣,实际上却不一样。这不是在过家家,还有算数字的说法。要知道,就算是乌合之众,一阵箭雨下来,那也是会死人的!只有阿晓啊,王艳红啊这类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才会相信。 但是,不管怎么说,手下的士气倒是稳定下来了。 钟元见众人的士气安稳了一下。笑道:“哈哈!说起来,我可是很羡慕当年的赵子龙的!七进七出啊!多了不起!如今,我也算是先天高手,这下子倒是可以试试了!母亲,你且在城墙安坐,看儿子给您看看,什么叫做七进七出!” 话音刚落,他也不等王艳红同意,一跃而下,信步走向敌军。 “来者何人?可敢和某大战三百回合!”钟元动用真气,模仿狮子吼,放声大喝! 强大的真气催动下,钟元的声音远远传出去,叫对手听了个一清二楚。 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,还真的有人拍马出来。 “小贼大胆!看某家斩你!” 那人骑着的是一匹乌黑的战马,浑身穿着战甲,身上还带有火红色的披风。速度快于绝伦,远远的就见他长刀背在背后,说不得,就是一个拖刀! 钟元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傻子,顿时精神一震。“来得好!” 钟元右脚轻轻一点,整个人来了一个旱地拔葱,腾空而起,一下子甚至比那将领还要高一点。 那将领跨马而来,就在钟元冲上天空的时候,一道亮光闪过。原本背在他背后的长刀不知何时已经消失,这亮光就是长刀在虚空划过的痕迹! “好快的刀!”钟元大叫一声,对此人十分赞赏!此人用这招,只能说明此人是一个凡人,根本没有练武过。不,应该说,此人就是一个纯粹的外功武夫。能够用这种速度,这种力道出刀,当然是了不起! 那人却不领情。“小小年纪,却有几分本事!且看某家拿你!” 这却是自认不能斩杀钟元了。 钟元哈哈一笑,也不说话。虚空踏步,忽然再升了一尺。这一尺,就是咫尺天涯!除非那马儿能够人立而起,而那将领就站在马头上,要不然,怎么也打不到钟元才是。 将领显然也知道这点,气得不行!“孙贼!叫阵的是你!躲过去的也是你!你飞上去做什么?且下来和某家大战三百回合!” 都说面带猪像,心中嘹亮。这人也不差,这会连拿你都不说了。 说什么说?人家会飞的!能够给面子下来和你过几招,就是给你面子了!还要拿人家?不要开玩笑好不好? 马儿烦躁的打了几个响鼻,显然,这马儿也是没有见过这么赖皮的。要打架就好好大打,动不动就飞上去算怎么回事? 钟元这才黑然一笑,顺势下来。这下来却不是白下的。他的右手成剑指,指尖微微带着剑芒,身形划出一个弧形,朝着那人一闪而逝。要打人,当然还是要下来。 那人暴怒。“孙贼!竟敢耍诈!看我老包好欺负不成!” 欺负你又能怎么样!钟元这样想着,眼看着就要空手斩杀这个废物。却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两个鸡蛋大小的弹丸。一上一下,一左一右,朝着钟元飞来。 “糟糕!卑鄙!”钟元脸色涨红很是不屑。暗器!战场上居然用暗器! 尽管心中愤怒,却不得不收招。这两个弹丸,看起来好像是纯金制作,重量也是可观,再加上这速度,反败为胜是不可能的,但是打伤自己却是绰绰有余。 钟元刚翻身后退,来不及升空。老包已经跨马追上来。“小小年纪,口气不小!给我,倒!” 一道白光一闪而逝!老包和别人是不一样的,心善!见钟元年纪轻轻,就不愿意叫他死在这里!太过不值!所以他用的是刀面!不要说刀背!三个手指那么宽的刀背够不够厚?速度到了一定的程度,照样是一刀两段!用刀面就恰好合适! 只是他显然小看了钟元!钟元见他是刀面,心中领情,左手在刀面轻轻一点,顺势就退到了后面去了。 两人你来我往,不过是几个呼吸的功夫,就过了十来招,一个势大力沉,一个功力深厚,一时半会,竟然分不出胜负来。 又过一会,钟元长啸一声,退后几步,老包也没有上去追杀,只是停在原处。看着钟元而已。 “好好好!这一次,又是畅快,又是不畅快!”钟元终于放心的打了一架,而且是很正常的打架。 “怎么说?”老包抱着长刀,依然安安静静,一点都不像是凡人。钟元却完全没有在意这一点。 “这次打架痛快,是因为,这次才是公开公平的打架。有来有往,各不相让。说不痛快是,我终究是停下了真气运转才和你打的。你姓包?那就叫你老包吧!你为人不错,但是不是我对手。回去吧!找一个能打的过来。” 老包嘿嘿笑起来。“怎么?方才我放了一点水,你就觉得我不是坏人了?怎么草率的么?” 钟元摇摇头,没有在这个问题纠结。“总之,我不杀你!你且回去,找个能打的来!” 老包依然抱着长刀,笑嘻嘻的。“这么看不起我呀?实话说,我老包是天生的经脉残缺,不能练习真气,要不然,天下高手,应该有我老包一份!只可惜,现在已经是三十有七,年纪不小,就算是经脉好了,我老包,也不成了!”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往事,有伤心也有开心。说了很久,才说道:“可惜了,老包以前确实是这样,见不是对手的,我就回去,找会真气的来。只可惜,就算是会真气的,能活下来的也不多。阁下,这次,老包不走了!就这么打吧!” 大明的基层将领,十有八九都是这么死的!老包也不例外。他也不想例外。尽管我老包不能修炼真气,但是老包不比你们差!这就是他的想法! 下一刻,他胸口的长刀,散发出五彩的光芒来。 “这是……”钟元瞳孔一缩,连忙后退。 哪里还来得及!!后天的真气,形形色色,各种颜色都有。就算是屎黄色也有。先天的真气只有两种,一种的淡黄色,一种是淡白色。这种无彩色的只有一种,那就是某人吃过一种药,可以将所有的精气神化作临死一击!威力,看情况…… “天刀……”老包怒吼一声,整个人看起来瘦了不少,几乎就剩下一个骨架了!更夸张的是,他的毛发一瞬间就全部变成白色,白色中带了一点点的黄色。而他的眼睛乃至于五官,则变得干巴巴的,一点精神都没有。 老包胸口的长刀轰然炸响,凭空消失不见,现场没有留下半点痕迹。老包头顶三寸却出现了一把通天彻地的长刀,五彩的颜色,刀面上出现了一条活灵活现的青龙。 或许,这一刀应该叫做青龙偃月刀!! 刀光爆发的时候,第一个毁灭的不是钟元,而是老包和那黑马!也不见长刀动作,老包和黑马几乎是瞬间化作了血雾。老包和黑马死了以后,长刀这才化作流光对着钟元斩杀。 当当当当……………… 钟元双拳化作银白色,硬度极高,堪比金石。跟长刀斗在一起,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。之所以是叮叮当当的响声,是因为刀柄上隐隐约约有一只手掌抓着,这长刀不是胡乱的砍,也不是一刀下去就不见了。而是弄出了奇奇怪怪又无穷无尽的招式。这些招式有些普普通通,有些却精妙绝伦。一时半会的,钟元只有招架的力气,不敢有半点进攻的心思。 长刀前进,钟元就后退。长刀进一步,钟元退一步。一直到钟元离城墙只有一千多步的时候,长刀才消散不见。隐隐约约的,空中留下了一声叹息。 钟元默然无语。一声不吭,转身就走。 没有留下的必要了。从老包就可以看出来,大明的人心还没有散尽。几次的株连,没有叫他们记恨朱家,这就是百姓了。对他的好,都记得,对他的不好,他们总是记性很差。 双方的战场上,空荡荡的,安安静静。 回到了城墙,面对眼神热切,精神激动的众人,钟元只是勉强笑笑,什么都没有说就走了。 王艳红追上来,一直跟着钟元回到了府邸。这才开口叫人送上茶水。 “元儿,你这是怎么了?莫不是那人给你留下了什么伤势?那你可要小心一些!你现在不仅仅是钟家的顶梁柱,也是大武的主心骨,轻易可不能出事的!” 钟元觉得有些心烦。这种老生常谈的东西,听一次两次是感动。多了以后就只能是厌烦。所以,就好像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,他没有反驳王艳红,可也没有接话的意思。 王艳红见状,亲自给他续茶。 “元儿,知道你讨厌听这些。可正所谓,忠言逆耳利于行,良药苦口利于病。该说的,娘还是要说的。” 钟元顿时忍不住。“母亲,知道您好意。但是您能不能不要总是这么啰嗦?说来说去就这么几句,有意思么?” 能开口就好!王艳红松口气,一点没有记恨钟元的态度和语气不好。 “好好好,你说得对!娘记住了!以后肯定改!”改?改是不会改了,这辈子都不会了的。“那你为何回来的时候那么没有精神啊?还以为你受伤了呢!” 王艳红轻声细语。奇怪的女人总是这样,对自己的父母,对自己的老公都能大声说话,对自己的孩子,却总是静下心来,轻声细语的说话。唯恐孩子不高兴。也不知道他们害怕什么? 钟元叹口气。“母亲多虑了!以我的功夫,想要长生不死是不容易,但是想要重伤我?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。我忧心的是,今日竟然有人愿意为了大明,奉献自己的一生!什么武功,什么生命全都放弃了。” 王艳红依然不明白。“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呢?怎么也不是你对手呀!” 钟元苦笑一声,“儿子怕的不是他们的武功。所谓武功再高,也怕菜刀。再高的武功也是有办法对付的!可是,这人的生死,却体现出一件事。那就是,大明人心没有散。以后的战,只会越来越难打。” 人心齐,泰山移。人心不齐,不管是什么固若金汤,依然会溃散。一个帝国,若是人心为一,那是相当可怕的!比如说后现代那位太祖!举全国之力做一件事。尽管有错误的时候,但是对的时候呢?成就是惊人的!这就是为何他的国家区区数十年就比得上人家数百年的发展! 大明也是如此!若是人人都是这般,就算打下来九成的国土,依然没用!楚王说,楚虽三户能亡秦。难道,大明就不能了? 钟元无所谓钟家的皇室是不是能够长久。这一点,早就已经有人证明了的!没有长盛不衰的世家,皇帝也是一样。但是他怕。怕重蹈覆辙! 对于崇祯为何会丢了国家,钟元的看法与众不同。别人的看法是外敌入侵啊,家宅不宁啊,还有就是老天不给面子啊。钟元不是这么想的。 世世代代的,困难的朝代有没有?最早时候的王朝不是更加的苦楚?但是人家就是建立了王朝!所谓的末代,你就相当于重新开国不就完了? 但不一样的! 一点都不一样! 开国的时候,你的身边,还有你的身后,跟着的都是跟你一心一意的人。哪怕有些人走错了,没有关系,只要九成左右的人是就可以了!你的对手呢?也是那种日暮西山的那种。就算不是,也可以将他弄成是! 末代就不同。你的身边,你的身后,都是不知道什么心思的人。 某个亲戚不就是这样么?叫他弄点钱给国家度过难关,立马说得自己好像快去要饭一样的! 等到国家灭亡,这位穷苦出身,几乎要去要饭的亲戚却富可敌国! 有人说这是因为民族观,国家的观念不够深入的缘故。那么,汉族是怎么来的呢?为何唐人街能够存在那么久呢?为何汉唐文化的认同感那么高呢? 所以,所谓的观念啊什么的都不是问题。所谓的观念,是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,才能产生的东西。对于崇祯那些人来说,太过奢侈了! 根本原因在于。皇帝还在当做自己是天下的主人。可天下的子民却已经不这么认为了!他们厌弃了皇帝!厌弃了朝廷!哪怕朝臣都是这样认为的。 所以,徐阶等人才会认为,大明是跟士大夫共天下的,做不到的皇帝都不是好皇帝! 言归正传。钟元的想法也不能说错。但是王艳红有话说。 “你只看到大明的人心,为何你不看看大武的人心?你可知道,你冲下去的时候,若不是我拦着,他们早就打开门跟着你冲了!”